2019年11月11日,市自來水公司監察大隊工作人員在普查用水過程中,發現位于東城區某石油分公司二樓無計量使用自來水,已構成竊水行為。經調查,該石油分公司自2013年在此地辦公至今,一直這樣用水。該辦公樓二樓共有近20間辦公室,衛生間、淋浴噴頭、洗衣機、洗手池各兩個,洗拖布池一個。
根據《遼寧省公共設施管理條例》和《葫蘆島市供水用水條例》第37條規定,該行為屬于違法用水行為,按規定追繳水費合計約32.7萬元,根據《葫蘆島市城市供水用水條例》第40條規定,處罰款五萬元,總計約37.7萬元。自來水監察大隊向該石油分公司下發《違章用水通知》限其接到通知后三個工作日內到市自來水公司監察大隊接受處理,對不主動或有意逃避接受處理的,追究相應法律責任。
在此,市自來水公司再次提醒廣大用水戶,水是商品 ,應按表計量正確用水,合法用水,文明用水,按時足額繳納水費,共同營造文明和諧的用水環境。市自來水公司也會進一步加大打擊違章用水力度,發現一起查處一起,為全市生產生活營造公平和諧的供水環境。